古筝培训来聊古代文献中的关于“分瑟为筝”一说。唐赵磷《因话录》中记述:“筝,秦乐也,乃琴之流(一作琴)。古瑟五十弦,自黄帝令素女鼓瑟,帝悲不止,破之,自后瑟至二十五弦。秦人鼓瑟,兄弟争之,又破为二。筝之名自此始。”宋代的丁度在他的《集韵》中也载有类似的说法:“秦人薄义,父子争瑟而分之,因此为名。筝十二弦,盖破二十五而为之也。”日本第十七世纪元禄年间宫廷乐师冈昌名所著《乐道类集》中记载有:“...或云:秦有婉无义者。以一瑟传二女,二女争引破,终为二器,故号筝。
二人争瑟,由争夺而产生了“筝”,这种说法是毫无科学根据的,只是传说而已,不说把争的人说的多么无情无义,单就一种乐器来说,都是由无数个部件组成的,缺一不可,争一而破为二,必然破碎或残缺不全,怎末会成为两件单独的乐器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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