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的民乐培训有很多,民族音乐的种类和风格也很多,所以各民族对自己的民族音乐也有不同的作用和认识,更有不同的音乐评判标准。如在音色审美方面,中国人在民乐培训上历来重视音色的审美作用,运用噪音、偏爱人声音色和强调清、亮、透的色调等。我国的许多民族,不仅有只使用能发出音色噪音的锣鼓乐合奏,而且在演奏管弦乐器和声乐演唱中,也常加入噪音。某些戏曲演唱流派中的所谓云遮月的唱法,利用比较沙哑的音色噪音与圆润的乐音之间清与浊的音色变化,不同的音色,描写月光在云间穿行时忽明忽暗的意境,给人以美的享受。我国许多民乐培训都以亮、脆、甜的音色为美,对民族声乐作品的演唱,历来有珠圆玉润的赞美之词,而且认为最好的声音必须具备“甜、脆、圆、润”和“清澈如水”等优点。因为强调“清、亮、透”的色调,所以在传统民族乐器中,高音乐器较多,中、低音乐器则很少;传统唱法中也以高声部为主,中、低音声部则比较缺乏。而在音色审美方面,欧洲人和中国人不同,在欧洲音乐史上的巴罗克时期(1600-1750)以前,作曲家们还不太重视音色的表现作用,不少作曲家往往只写出几个声部的乐谱,至于各声部用何种乐器演奏,则由表演艺术家自己去决定。在巴罗克时期之后,从古典派发展为浪漫派、民族乐派,对于各种乐器的不同音色越来越重视,越来越注意发挥音色的表现力。由印象派进入现代派,音色越来越多样化,并越来越重视噪音的运用。被音乐家们原先视为一般音乐要素的音色,当前也与旋律、节奏一起并列为最重要的音乐要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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