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是中华民族世世代代崇拜的图腾,它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灵异动物,是万兽之首。龙的头似牛,角似鹿,眼似虾,耳似象,项似蛇,腹似蜃,鳞似鲤,爪似鹰,掌似虎;能走,能飞,能大能小,能隐能现,能翻江倒海,吞风吐雾,兴云降雨,消灾降福,千变万化,是多种动物的综合体,是无所不能的神兽。数千年来,炎黄子孙都把自己称作是“龙的传人”。在封建社会,龙成为最高权位的象征,为帝王皇室所专用。龙又是传统十二生肖之一,吉祥之物,因此在中国传统节庆、祝福贺喜活动中,都有舞龙的习俗。正值龙年新春佳节到来之际,年逾古稀的书法家范润华,老当益壮,以超乎常人的胆识和气魄,创作出了60余幅各具形态的“龙”字狂草作品,笔墨酣畅,大气磅礴,独具特色。
仔细品味范润华的这些作品,给人感受最深的主要有两点:一点是作品“有气势”,另一点是“变化无穷”。《周易·系辞下》云:“包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,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”八卦的形成是源于古圣先哲对于自然的观照,它与文字的形成有着密切的关系。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云:“仓颉之初作书也,盖依类象形,故谓之文,其后形声相益,即谓之字。”并总结出“六书”,作为文字构造的基本原理。文字本源于“依类象形”,在漫长的文字演变中,逐渐形成了文字结构的内在规定性。书法作为一种点、线的艺术,是以文字为根基和载体的,最早是源于自然万物的形态,建立在造字法的规则之上,其艺术性建筑在文字的书写性和情感之上。而狂草更是一种情感与线条完美结合的艺术,要求具有高超的技艺和精熟程度。细读范润华的作品,随意而不着意,自然而无雕琢,一任自然,一字万殊,有神龙见首不见尾之势,莫可知其要妙,亦不再拘泥于文字本身结构的束缚,超越了书法的内在规定性,而直抵艺术的本质内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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