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-05-25
书法主义:书写观念的欲望
“书法主义”是一个很抽象的表述,把“书法”与“主义”合为一体,既让“书法”不再拥有确定性,不再漂泊,存在于异界。因此也不再具有传统方式,由原有性质和文化中脱颖而出,获得了一种自由。
这种“主义化”乃是将旧的规范之中的旧的“能指”彻底抛弃了,而使得“超所指”不再与“所指”保持平衡,而是扩张其可能,使符号不再具有任何可读解性,“超所指”已变成一种不必再有旧的评价标准和美学判断的东西,一切都在此被改变了,书写本身被解放了。于是“书法主义”通过“主义化”将“书法”再度激活或被消解了。这种激活或消解使书法变为极端的“超所指”,失落了认知的可能,打破了书法/日常的界线,使书法与行动与观念结合,书法不再有自己的结果,最终化作话语本身、过程本身。这就是书法史上前所在的努力,是他主持“书法主义展示”及制作《书法主义文本》的重要意义所在。